2025年6月1日,《四川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这是全国首个省级层面专门规范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标志着四川省在新能源汽车后市场管理领域迈出了开创性一步。
当全国各地还在探索如何应对即将到来的动力电池“退役潮”时,四川率先亮剑,推出这一重磅政策。它不仅关系到一个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更关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环境安全。为什么是四川?这份《办法》又将如何改变废旧电池回收行业的游戏规则?
为什么是四川?政策出台的迫切背景
新能源汽车爆发式增长带来的“退役潮”压力。截至2024年底,四川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达140.2万辆,同比激增56.4%。作为全国汽车保有量第一城的成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更是达到93.25万辆,增长48.7%。
经济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曾吉明在政策吹风会上指出:“预计未来2—3年,四川省废旧动力电池将迎来第一轮大规模‘退役潮’。” 面对即将汹涌而至的退役电池,建立规范的回收体系已刻不容缓。
产业基础雄厚但规范化不足。四川作为全国锂矿储量最丰富的省份,动力电池产量约占全国五分之一,拥有11家综合利用企业和512个回收服务网点,综合利用能力约6.9万吨。 但符合国家综合利用规范条件的企业仅2家,占全国比例仅1.2%。
“劣币驱逐良币”的市场乱象。以三元锂电池为例,“小作坊”收购价格较正规企业高出约15%,导致大量废旧动力电池流入这些不具备规范条件的“小作坊”,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和环境风险。
国际“碳壁垒”倒逼。欧盟等西方国家对我国出口设置“碳壁垒”,对锂电池回收效率提出硬性指标:2025年锂电池回收效率需达65%;2030年提升至70%。 专家分析指出,用回收材料生产电池可降低碳排放30%以上,对突破“碳壁垒”至关重要。
三大创新亮点:四川方案的突破之处
亮点一:源头管控,建设区域中心
《办法》明确要求,废旧动力电池必须交售给回收服务网点或综合利用企业处理,从源头上堵住退役动力电池流入“小作坊”的漏洞。
最具创新性的是提出建设集成回收、储运、拆解、检测、维修、梯次利用、再生利用等多功能的区域中心,促进废旧动力电池应收尽收、就近回收、就近利用。
“区域中心将实现区域内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产业链条闭合循环,”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处负责人表示,“这能有效降低跨区域转运道路安全环保风险,打击‘小作坊’和‘黑市’。”
亮点二:全生命周期过程控制
《办法》从废旧动力电池产生“起点”到综合利用“终点”全生命周期作出明确规定,要求移交、回收、运输、综合利用等各环节均符合国家和省级相关规范要求。
在运输环节,《办法》强调必须严格遵守危险货物运输等法规标准,鼓励废旧动力电池就地回收利用。确需跨省转移利用的,应依法向生态环境厅办理备案手续。
四川还在全国率先提出培育省级综合利用“白名单”企业,发挥优质企业示范作用,带动提升行业整体规范水平。
亮点三:压实生产者责任延伸
《办法》要求动力电池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等依法承担回收责任、履行回收义务。
这些企业需按国家要求自建、共建或委托建设回收服务网点。区域中心应加强对区域内回收服务网点的整合优化,构建与废旧动力电池规模相匹配的回收网络。
“《办法》聚焦责任延伸,解决产生废旧动力电池的各个主体落实回收责任的问题,”相关负责人在解读政策时强调,“这是实现‘应收尽收’目标的关键制度设计。”
行业反响:从“污染源”到“资源池”的转变
企业界:打通产业链“最后一公里”。曾吉明副厅长将废旧动力电池比喻为 “城市矿山”,他指出:“通过规范回收和高值利用,可打通动力电池产业链‘最后一公里’,培育经济与绿色双增益新赛道。”
这一观点得到行业积极响应。四川省循环经济协会副会长、高级工程师汤一凡表示:区域中心建设 “有利于综合利用企业打通从用户到回收利用的完整链条” ,同时 “引导企业有序投资、有序发展,防止低水平盲目重复建设” 。
技术界:创新合作迎来新机遇。四川已集聚欧阳明高院士工作站、吴锋院士创新中心等技术团队。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等高校在回收利用关键技术研发上取得积极成效,并与多家回收利用企业进行深度合作和技术应用。《办法》的出台为这些产学研合作提供了更广阔的平台和更明确的政策支持。
资本市场:产业基金跃跃欲试。《办法》中提出的 “白名单”制度和企业培育计划 吸引了众多产业基金的关注。随着政策落地,社会资本有望通过设立产业基金等方式积极参与,推动四川省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规模化、规范化发展。
未来之路:区域中心与“白名单”企业培育
四川已经制定了清晰的后续路线图:将按照 “条件成熟一个、建设一个” 的思路,在全省试点建设4—5个区域中心。目前,《四川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区域中心建设工作方案》已正式印发,为区域中心建设画下清晰“路线图”。
在培育“白名单”企业方面,四川将研究起草《四川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明确省内“白名单”企业的技术标准、安全环保要求等。
曾吉明副厅长透露:“通过遴选培育一批水平高、行业带动作用显著的标杆企业,淘汰一些不规范、技术水平低、安全环保不达标的企业,推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全国示范意义
作为全国首个省级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专项法规,四川的《办法》为全国电池回收行业提供了宝贵的先行经验。其创新性的区域中心模式和“白名单”企业培育机制,为其他省份解决废旧动力电池回收难题提供了可复制的方案。
随着全国新能源汽车市场持续扩大,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已成为影响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环节。四川率先打破僵局,以系统化思维构建回收利用体系,将退役电池从 “污染源”变为“资源池” ,为全国探索出一条可推广的绿色发展路径。
在全国新能源车电池进入退役高峰期之际,四川此次新政不仅为省内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业带来深刻变革,更为全国提供了省级层面系统解决电池回收难题的 “四川样本” 。
随着6月1日《办法》正式施行,四川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正迎来一个更加规范、高效、绿色的新时代。这座巨大的 “城市矿山” 将在政策引导下释放出巨大的经济价值和环保效益,为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