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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统筹安排30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其中宣布将提高汽车报废更新的补贴标准,以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根据新政策,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将获得更高的补贴。
其中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提升至2万元,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提升至1.5万元。
新通知还明确,自《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之日起申请补贴的消费者,将按照新标准执行。
此外,政策还加大了对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支持力度,特别是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类柴油货车,并加快更新为低排放货车。
具体而言,报废并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可获得8万元补贴;仅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补贴3.5万元;仅提前报废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平均每辆可获得3万元补贴。
为了推动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政策还提高了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的补贴标准。
更新车龄8年及以上的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平均每辆车可获得6万元补贴。
来源:一览众车